二、情色的动物角色扮演 动物角色扮演可以运用到情色方面。然而,本非不寻常的动物角色扮演一旦运用到性爱,就因为性爱在人类文化的特殊地位,而可能引发大惊小怪等等丧失理性的反应。有些人会因为自身的性焦虑而蒙蔽了理性思惟能力,忘记了情色方面的动物角色扮演,正如同其他种类的动物角色扮演一样,有相同的原理与功用,并无神祕怪异之处。 《军犬》一书所描述的人型犬是在情色方面的动物角色扮演。人扮演狗的角色通常有贬低含意,也通常与狗主产生支配与依赖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则有情色欲望的含意。有些人觉得人型犬的动物角色扮演怪异,但是这只是因为这类性事比较少见少闻;怪异来自不熟习、来自信息的欠缺。其实人型犬并不比(例如)撒娇更怪异。在性爱关系中有些扮演幼儿的成人会撒娇,也会做出其他诸种年龄扮演行为。这种幼儿撒娇的年龄角色扮演,通常有贬低含意,以及产生情色欲望的支配与依赖信任关系。这和人型犬角色扮演是非常相似的。事实上,有些年龄角色扮演也是SM愉虐支配的一部份。 有些人觉得人型犬伤害了他们的道德情感,因为把人当作犬冒犯了他们。但是我们的社会也经常把犬当作人,给予近乎人类的待遇、地位、环境与打扮,可是这却不会冒犯人类。追究下去,这种双重标准乃是因为人贵兽贱的文化预设。可是从人与动物应趋向平等的道德关怀来看,对人型犬有反感者的道德情感是有问题的,是应该被反省的。也正因为这种人贵兽贱的文化预设,人兽交与动物恋同样地冒犯了这类人的道德情感。这似乎显出动物恋与动物角色扮演之间的可能潜在关连,关连之一就是对被禁忌的人兽界限之踰越。不过,有些人型犬与其主人之间并不作「人兽交」,他们认为自己的欲望与动物恋无关,也谈不上踰越人兽的界限。这就好像在幼儿的年龄角色扮演中,有些人会自认与恋童无关(因为并不偏好真的儿童)。有时一方被称作爸爸或妈妈,但也不自认是乱伦欲望。换句话说,这些人自认为年龄角色扮演的欲望来源就是诸如支配与依赖(崇拜与安全感等),而非被禁忌的年龄代间界限之踰越。 三、SM愉虐欲望的起源 依赖或依存(Anaciisis)关系会产生性欲望是弗洛伊德的看法;至于踰越禁忌的欲望也是常见的现象。用依存关系或踰越人兽界限来解释人型犬的欲望固然可行,不过对于人型犬欲望来源的疑惑,其实来自更广泛地对于SM或愉虐欲望的疑惑,亦即,为什么人们会因为屈辱、羞耻、污秽、支配、痛苦、限制束缚、恐惧、无助、臣服、暴力、愤怒等等产生兴奋、欲望或快感。不过这个疑惑,也只是因为碰到M4」才会产生;因为人们从观看暴力或恐怖电影,乘坐云霄飞车等等得到满足快感或兴奋,却从不追问原由。 其实,SM或愉虐欲望的来源就是性压抑,性压抑就是每当我们追求性快感或感觉性兴奋时,我们就会感到羞耻,我们会被屈辱,会恐惧东窗事发,会被暴力惩罚,会被禁止限制,会产生罪恶感,等等,因而让我们感到痛苦。性压抑就是利用这些负面的感觉与情绪来压抑我们追求性满足,使我们自动放弃性快感,使我们主动成为压抑者,对自己的性感到愤怒,以有形无形的暴力压制自己,强制自己自然禁欲,或已然丧失性欲。所以,每当性出现时,这些压抑(负面感情)就关连出现了。就像赤裸立即关连着害羞一样;或者,就像排泄时会得到快感,但是却也会立即关连到污秽一样。由于这种立即关连的伴随出现,使得性快感与负面压抑情感在心理位置上十分靠近,以致于两者就可能结 合在一起。换句话说,本来性压抑是使得人们在产生性欲与快感时,遭到负面情感的压抑,但是现在却因为性总是伴随压抑,使得人们在碰到负面情感时,反而能够产生性欲与快感。痛/快因为邻近而产生联结,就像父母的支配宰制同时带来依赖信任一样。 上述这个联结(association)的解释模式,即,「欲望快感」与「压抑的负面情感」因彼此靠近(伴随出现)而导致两者的混同,起先来自弗洛伊德的生理模式,就是快感所循的神经轨迹,如果太靠近痛苦所循的神经轨迹,会使两者混同。最实际具体的例证就是有些男女性交时,尽管性器官的摩擦带来痛感,却因为摩擦也同时带来快感,以致于痛感也成为快感。有此现象的女性往往偏好没有前戏或润滑的性交。这个联结解释模式也自然地解释了那些因踰越禁忌而遭到惩罚,却乐此不疲的倾向:因为禁忌(法律、分类界限)所带来的负面情感会引起欲望兴奋,所以诱使人不断犯禁。 . G. ?+ P" O5 n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会形成同样SM欲望模式,个别的人生遭遇与经验会造成SM欲望模式的众多差异,有些人只会对某类型的负面情感有反应,有些人只有「轻度」而非「重度」的SM欲望,有些人则在经过调教后才开发出更多SM欲望。同样地,由于这些压抑情感或手段常是双向的,例如自己赤裸被人看到会害羞,看到别人赤裸也会害羞;或者,被支配和支配、惩罚和被惩罚都是靠近的。因此S与M也是靠近的,因而S与M也可能会混在一起而能够转换(switch)角色。当然这也会是因人而异的。 四、暗黑犯罪的谜魅 以上所说不免剥除了SM愉虐和人型犬等原有的谜魅,原本看似神祕难解的性其实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寻常心理机制。不过许多愉虐恋者偏好谜魅的氛围,沉浸在暗黑的自我想象,因为谜魅暗黑或罪恶也是欲望快感来源之一。当然,这也是源自性压抑所伴随的负面情感,带着我们幼儿时期的情感特色:外在世界对于幼儿总是神祕不可测的,不知为何(或是否)犯下罪恶,都可能被遗弃在黑暗中。总之*许多愉虐恋者自认SM为一种谜魅的身分,将SM与身体宇宙的神祕主义和灵修运动相关连(早期的男同性恋也有此倾向)。还有一些愉虐恋者则执着于犯罪的狂想。 犯罪是违反国家法律或公共秩序,罪恶则是违反道德良心(具体的则是违犯规范或规矩),两者虽然不同,但是在心理位置上却十分靠近(如产生罪疚感等方面)。父母或自我对于罪恶的惩罚,对幼儿来说,和机构或法律对于犯罪的惩罚,是难以区分或甚至混同的。这造成了犯罪与罪恶的潜在心理联结,其结果是:不但罪恶感可以产生欲望,犯罪的气息也可以激动欲望。 以犯罪气息滋养的SM欲望,并不因此使SM等同于犯罪,例如暴力强奸的幻想和暴力强奸的行为是不同的。当然,有些愉虐恋者不但有犯罪与罪恶的狂想,还有冲动,浅尝,犯禁,出格。有时这些暗黑犯罪的谜魅不但激动欲望,也强化身分认同,甚至也是一种身分认同的操演装扮;例如有潜在焦虑自己带着M性的S希望外在与气质都能散发着犯罪的谜魅气息。不过,我们仍然要谨慎地看待这种性向的操演装扮,不能径自 认定愉虐恋等同于犯罪,毕竟违法与违法边缘是不同的,踰越法律也有刑事与非刑事的差异。当然,这会存在着法律与道德的灰色地带;例如主人请他人强奸事先不知情的M奴,以满足奴的被强奸欲望;这涉及了自愿同意是否必须是「事先」?或者「事后」的自愿同意仍然有效(趁同居人熟睡时的先奸后醒,即属于同一性质)?这亦涉及了强奸作为公诉罪(而非告诉乃论)的合理性。有些灰色地带的争议是比较好认定的。像以拍照来勒索威胁奴隶不能断绝关系(但是把勒索威胁也当作调教的一部份);或者,调教包括了奴去进行违法行为时,究竟是主人或者奴隶应该负责等等?后面这类争议只因为披上了SM主奴神祕外衣,才会看似灰色地带。如果在未来主奴契约走向正式化(SM更为公开化与去污名),很多争议也会消失。 然而当SM变得较公开,人们较不怕SM污名后,也可能会有其他争议产生(但是并非无法解决),例如原本的两愿愉虐行为造成M方严重或不严重的身体伤害,这可能是因为调教失控,或者S嫖客自认可为所欲为,或者沟通不良; 但是如果M无法接受(即使不严重)伤害,或M接受(即使严重)伤害,都会涉及法律问题。在台湾现行法律中有普通伤害(告诉乃论)与重伤害(公诉罪)之分。而且现行法律还有很难从SM角度去辨识的「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之分」,「伤害未遂与伤害既遂之分」。无论这些可能争议能否完善解决,对于SM愉虐的信息更公开化,因而SM的去谜魅化,是必要不可免的。
# u/ h$ q. I- _/ ~! w6 B* ^: C# N这部《军犬》涉及的主与(狗)奴的关系,其实也和法律有关。台湾现行法律有「使人为奴隶或使人居于类似奴隶之不自由地位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的规定*许多国家也有类似规定。哲学家历来也争论「人能否自愿为奴」。这些SM愉虐与法律犯罪的纠葛势必迫使愉虐恋者更加强调SM行为在两愿的情色脉络下的象征/游戏/模拟性质,有别于强制与非情色脉络下的单纯伤害与支配。易言之,「SM愉虐」与「强制性虐待」这个在一般人眼里原本模糊的区别界线,在SM去谜魅的过程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SM愉虐有着附加的象征/游戏/模拟性质,是强制性虐待所无的。不过,SM的去谜魅同时使得下面这件事成为可能,亦即:在SM愉虐的欲望狂想中可以包括了对于SM愉虐」与嘴制性虐待」这条区分界线的踰越;这个踰越欲望则来自此一区分界线的清晰化。因此,SM的酷儿路线会支持SM的去谜魅化,一方面使人们对于SM的容忍加大或甚视为平常,二方面也因为踰越这条区分界线而不断推进界线的前沿。这两方面的努力和更广泛的性权或性少数解放运动是分不开的。 五、《军犬》的欲望与身分转换 《军犬》是一本情色写实主义的小说,故事主轴是一个(或者,应该是一个)异性恋S男军官在寻找女奴时,意外地接受了名为dt的男主人之调教,成为其狗奴,而且不仅仅成为一般的人型犬,还被调教成一只军犬。军犬与主人dt分手后,仍对失去音讯的主人念念不忘,但是他开始「恢复」了S身分,也开始了调教M奴的生活,并且因为反思自己被dt的调教经验,不但成为优秀的S主人,且对dt感怀加深。此时军犬已经有了一位S女王的挚爱女友,于是他在女友和(前)主人之间犹疑游移。 这部小说字数不算少,描写主奴人犬之间也十分细节。但是仍然留下许多空白,供读者填补。例如小说比较清楚地显示M奴的欲望,因为调教时M奴总是勃起等等,但是对于S主的欲望却是语焉不详的(特别是本书的S主几乎都不与M奴性交),只有在后面偶而提及S主的勃起。换句话说,S主的欲望是神祕未知的,让人看不清楚或不可测。在这个意义上,小说虽然对于主奴调教与怪异规矩(像主奴不能同一厕所等)提供了大量合理的、去除谜魅的解释,小说作者还是某个程度上保留了一些SM愉虐的暗黑谜魅氛围。 小说的主人翁军犬的欲望也不是透明可见的。一开始他被当作狗奴时,似乎有个可供辨识的M欲望,但是他的异性恋S背景始终让读者心中有个疑团:军犬对男主人dt的爱情欲望,是来自被支配的依赖情感?还是潜在的同性恋欲望?军犬真的是M?或者真的是S?这些疑问并没有在小说中解答。在小说中主人dt离开军犬,是为了要军犬在不受他影响下找到自己真正的欲望情欲与身分认同。接下来我们看到军犬果然成为一个很优秀的S主,然而其调教往往是重复自身被调教的历史,亦即,在调教中他使自己化身为dt;同时他也在外型与气质上不断被人误认为dt,这意味着他在与dt分手后(或甚至分手前),便开始与dt仿同,故而当军犬透过仿同作用而使自己成为dt后,就没有失去dt。换句话说,军犬未必真的就是个S主,他的S主表现只是因为不愿失去dt,也就是仍然出自一个M奴的愿望。军犬虽然后来是异性恋,但是调教的也都是男同性恋。军犬在S女王女友与男主dt之间的犹疑游移,也就是他自己的异性恋/同性恋,S主/M奴欲望身分之间的犹疑游移,小说的两个结局反映了军犬的犹疑游移。当然,在S与M之间进行转换,或者在异性恋与同性恋欲望之间流动,均非不寻常。或许这部小说正是在说明为何这些转换流动会发生。 六、《军犬》中的男性气质 《军犬》这部小说的性别是男性。男性气概是小说中隐约的焦点问题。有一段话主人翁是这样说的:「...多久没有正常的性行为,曼妙的女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出现脑海里?是从认主的那天开始,性已不再有主控权?狗屌不是男人的屌。」主人翁军犬原本的异性恋S身分是纯粹男性气概的表现,真正男人是欲望女人的,是做S主而非M奴的。但是当他开始被调教成为军犬时,他的男性气概就变成一个问题了。原本象征男性雄风的勃起阳具,不再具有男子气概,因为「狗屌不是男人的屌」。一个真正的男人在受过军犬调教后,还是个真正男人吗?或者,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吗?在此,军犬成为军人的隐喻(在军队中,军犬有时就被当作军人,军犬有自己的部队编号与军籍)。小说中的军犬调教和传统军训也是相似的。所以,如果指责SM调教军犬是泯灭人性尊严,那么这个指责应该首先针对军队。传统军训往往必须抹煞军人的个体性,而且由于透过羞辱磨难惩罚来规训,受训军人的人格尊严会被践踏。绝对服从与彻底支配则几乎等于阉割(自主权力的剥夺)。军队实践俨然威胁了军人的男性气概,但是军队又吊诡地必须激发与强化男性气概。虽然军队最终发展出来的男性气概是受制于权威与集体的,可是却常有「军队使男人成为真正的男人」的宣传。这似乎说明「男性气概」有可能被重新定义或调整改变的,而且(正如一般男性研究所指出的)存在着多元的男性气概理想典型。 主人翁在开始被调教时,扮演人型幼犬,必须去除体毛(体毛是男性与成年的象征),此时男性气概是被剥夺的。但是也正因为经历过这个阶段的磨难,成为训练有素的成犬后,彷彿具备了更为强悍的男性气概。故而剥夺男性气概变成增强男性气概的先决条件,因为男性气概在这种典范下是从无到有、充满磨难的取得过程,而未必是最终表现结果。这也和军队的男性气概发展轨迹相似。当然,由于男性气质的多元典型,可能存在着男性气概的不同获取途径。主人翁军犬后来因为具备自己为奴时的调教经验(被剥夺男性气概的经验),而有能力去剥夺奴的男性气概,因此成为主人,也因此具有男性气概。这种转换又显示所谓「多元」男性气质,其实可能是主奴辩证的性质。 主人翁在小说中是职业军人,成为军犬看似顺理成章,然而却既与其军人的人格尊严和男性气概矛盾,也与其高高在上的军官身分矛盾。但是主人翁甘愿成为军犬,放弃人格尊严,因而也可能同时失去固有男性气概。这可以说是为了愉虐欲望而放弃与改造传统男性气概。过去女性主义者经常抱怨男性气概的种种,但是从来没有真正具体可行的改造方案。然而,在此我们又再度看到传统男性气质是可以被欲望调整改变的例证。易言之,男性为何倾向某种另类性别气质?答案之一是因为那种气质能满足他人欲望(亦即,使他人觉得这种另类气质性感可欲),因而也使男性满足自身欲望。以娘气质为例,如果某种娘气质使某些男人变成性感可欲,如果某种娘男人是性爱市场上的抢手货,那么这种娘的另类男性气质便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男性气质,吸引更多男人操演这种娘男性气质,成为新娘男人。换句话说,改变男性气概问题因此成为改变欲望模式的问题,亦即,另类的新男性气概也能满足人们的欲望,这也就是如何使另类的新男性气质成为性感可欲:一方面某些男人使自己的新男性气质成为性感可欲(是一种跨性别美学的操演,因为跨越了传统性别气质的性感美学),另方面他人也觉得这种新男性气质性感可欲,可以满足其欲望,他人的这种欲望偏好进而也使得另类新男人能满足欲望。正如军犬的特殊男性气概可以满足其主人的欲望,主人对军犬的欲望则使得军犬欲望得到满足,因而使军犬更加发展与操演其特殊的男性气概。 七、《军犬》丰富了性文化资源 有一种建立在法国心理分析家拉康的结构主义观点认为,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是符号象征的位置,受制于难以改变的法则定律。纵使在想象层次去置换男女,在实际肉身层次去颠倒男女,都无法改变其符号象征位置,只是(例如)生理男性去占据女性气质的位置,或生理女性去占据男性气质的位置,这并不能改变这两个位置本身。美国的酷儿学者JudithButter则不以为然,认为性别管制不是法则定律,而是社会常规,有一种常规化(normalizing)的力量使主体成为彼此可比较、可被评断的个体;这个性别常规就存在于性别操演中,也就是存在于引用常规的表现中,因此偏离常规有时也可能是在巩固常规。像好莱坞电影《窈窕淑男》 (Tbos/e)或《窈窕奶爸》[Mrs.Doubtfire)中的男扮女就极可能不是颠覆性别常规(但须视社会脉络背景而定)。不过要改变常规也只能透过性别操演来进行。我认为改变性别常规的操演必须有性(欲望)的干扰因素。当然,欲望或性也有其自身的社会常规,不是任何看似不符常规的性/别操演就能成功地改变性/别常规。例如一般的娘娘腔男人目前很难在性方面吸引异性恋女人或甚至同性恋男人。 欲望或许有时是顽固难变的,但是也绝对不乏顺势调整流动的例子,毕竟欲望有填补、将就、置换、即兴、转换、调教、开发、冲突、矛盾、试验、尝新、出卖、固守、防卫等等多样可能。打开所有欲望资源的大门,就是改变主流刻板性别欲望的契机。《军犬》这部小说的问世正有这样的功能,因为像《军犬》这类性文化资源的蓬勃生产与自由流通的状况,不但可使得个人因为有丰富资源而能够将自己的性/别操演成为性感可欲,而且使得原本是个人独特的性/别特质(也因为公开发表等)能够成为公共的文化资源。
' r+ U6 n1 r3 K8 B. e; v- [正如《军犬》显示的,主奴关系未必就是(狭义的)SM的关系,而(广义的)SM关系也不一定就是爱人关系,或甚至不一定是性伴(俗称炮友)关系。在现实中,有些人会在配偶或情人之外,寻求SM对象或者主奴关系,涉及从无到有的不同程度之性行为,也可能涉及从无到有的不同程度之情感关系。虽然这些现象只是道出性爱人生的简单事实:人有不同的需求,因此有时会需求不同的人;但是这种SM的人际模式清楚地显示了一夫一妻模式的非常态与不符合大多数人所需。由于跨性别运动*世界有了新性别政治的出现。我相信SM愉虐运动将带来新性政治的出现。像《军犬》这样的书则能丰富新性政治的想像。 5 i! m, l8 w, o5 { ?
|